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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施工图纸内审和会审

本站     2024/4/1 17:08:50    

1.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和规程,编制深度和节点处理是否达到要求;

2.扩初设计评审提出的调整意见是否得到落实;

3.各专业设计之间是否相互矛盾,如竖向设计与综合管线、室内地坪、入口标高、道路标高(例:建筑出墙管标高与道路标高是否协调)、室外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之间是否矛盾;

4.各种主材及设备如:花岗岩、道路砖、路牙、木材、自然石、灯具、室外家具、喷头、水泵等是否合理选定;

5.室外木构架、构件:

(1)木构架(件)材质是否满足所处环境的使用要求,确保耐久性的措施是否落实;

(2)木构架(件)的安全设计等;

(3)与建筑物、道路、地形的衔接是否自然,设计定位和标高是否合理等。

6.围墙:

(1)围墙基础类型是否适合现场土质条件,北方冻胀系数较大的地区宜采用桩基结合基梁的形式较好。

(2)在外部景观较佳处围墙宜通透,并适当借景;在外部景观杂乱处宜采用封闭形式,以隔离内外环境;

(3)围墙的平面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满足规划要求(如后退建筑物的要求);

(4)围墙高度、体量是否与建筑物相协调;

(5)装饰面层与建筑、环境的协调性是否恰当;

(6)是否考虑了安保设备及管线的安装位置;

(7)公司及楼盘标志的固定位置设计是否合理。

7.水景

(1)应充分了解湖(池)的水景特点,岸线处理要讲究“线”形艺术, 有凹有凸,不宜做直角、对称、圆弧、直线等;

(2)岸顶宜高低错落并与周边环境协调,水位应适当;

(3)应考虑湖底的自然渗漏和蒸发情况,根据水量损失制定蓄水及补水措施;

(4)一般较大的湖面宜采用灰土层湖底或防水湖底,较小的湖面宜采用混凝土板湖底。

(5)水景水的深度除满足管道、设备等要求外,同时必须考虑儿童人身安全;对于湖、河水景应设防护措施。

(6)水景工程构筑物应有一定的干舷高度,保证在各种水流形态下,水不满溢。

(7)当水景的岸壁坡度大于45度时,应做驳岸,小于45度时,可作护坡。 (

8)工程部必须了解岸线地质情况和常水位线反馈设计,以确定驳岸或护坡结构形式及高度;驳岸压顶宜向水中挑出,顶面高出水面;为保护坡面,防止雨水径流冲刷及风浪对岸坡的破坏,护坡可采用草皮、灌木或铺石护坡等方式。

(9)水景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溢水或泄洪功能;泄水功能尽量采用重力泄水,必要时可以利用水泵等。

(10)人工水景结构构造在伸缩缝、沉降缝以及管道贯穿池底和外壁处,应采取可靠的防漏措施;水景的贮水池(如游泳池等)应设在同一稳定的地基上,尽可能避免一半设在地下车库顶,一半设在泥地上的做法。

(11)水泵等设备的选择应尽量考虑操作方便,便于维护、检修;规模不大的水景的水泵宜采用潜水泵,尽量不采用地下泵房。

(12)水景管道应选用耐腐蚀的管材;在可能发生沉降的部位应采取技术措施保护。

(13)水景电气设备应保证有可靠的接地和漏电保护;水下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水景的配电设备定位应满足方便操作使用,电气线路选择满足用电量要求。

(14)根据地域气候特点、植物学原理及景观要求,合理选择水生观赏植物的层次和搭配形式,水景周围不应种植大量落叶植物。

(15)利用物理、机械、生物净化等原理,合理选择水质净化方案。

(16)河道设计前应了解当地水文条件,包括降雨记录,河道流量、流速,河道枯水、丰水期的平均水位高度。若同时为当地的市政河道,应与有关管理部门充 分协调并了解其通航或泄洪能力的要求等;通过计算确定河道合理的深度、宽度、坡度、驳岸高度等;对水位高度不满足景观要求的河道,在征得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采取蓄水、挡水或其他措施;对水质较差的河道,应采取截污或治污措施;驳岸或亲水平台的设计与营造应体现自然、亲水、和谐及环保等原则。

(17)瀑布应有自然情趣、水态景观,瀑布造型应符合环境特点、空间气氛、观赏距离等要求;应控制瀑布落水口的效果,要求堰口平滑,如堰唇宜采用青铜或不锈钢;增加堰顶蓄水池深度;出水管处加挡水板,降低流速等等;

(18)喷泉位置宜设置在建筑、广场的轴线焦点或端点处,并宜布置在相对避风的环境中,以保持水型;大型喷泉的合理视距宜为喷高的3.3倍,小型喷泉为3倍;合理选择喷头形式,如单流喷头、喷雾喷头、环形喷头、蒲公英喷头、变形喷头、旋转喷头、扇形喷头、多孔喷头等;水池平面尺寸除满足喷头、管道、水泵、进水口、泄水口、溢水口、吸水坑等布置要求外,应防止水溅,在设计风速下满足回落到水面的水流不会大量溅至池外。

(19)小区的水景标高是否满足雨水的收集和泄洪。

8.室外标识系统

(1)摆放位置、方向和高度是否人性化;数量是否足够;式样、图案识别性、美观性是否与整体环境协调;比例是否适当;材质选择是否耐久;标识上是否配置夜间照明;色泽是否有耐久性;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醒目等等。

(2)样品要求会审确认。

9.景观设施

(1)景观设施的位置、数量是否合理;式样是否与整体协调;材料的耐久性如何;是否方便使用和管理;是否体现人性化等。

10.游泳池

(1)泳池设计是否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2)机房设计是否满足使用与功能要求;

(3)结构的防水、抗裂和防沉降设计是否可靠,是否进行了多方案比较及优化;

(4)管道、阀门布置以及净水、循环、照明等设备配置的合理性,使用、保养

10.是否经济;

(1)泳池设计是否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2)机房设计是否满足使用与功能要求;

(3)结构的防水、抗裂和防沉降设计是否可靠,是否进行了多方案比较及优化;

(4)管道、阀门布置以及净水、循环、照明等设备配置的合理性,使用、保养

(5)泳池、儿童池、按摩池等的水量平衡是否合理;

(6)游泳池应保证20~25m的泳道,不得设暗坝、坎、尖角、台阶(池边除外)等影响安全的构筑物;儿童泳池深度应不大于1500px;

(7)泳池的补水、排水管道接口应与周边市政管线相互衔接,补水管径、泳池放空排水管必须经计算确定。组织泳池所在地的地质勘查,了解场地地质情况,为泳池土建设计提供参数(包括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11.各种节点构造是否需调整,水景有无考虑防水等专项措施;

12.假山、塑石的风格、体量要求与大景观协调;

13.室外家具、灯具的布置是否合理,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14.原生植物与设计有无矛盾,苗木品种是否适合本地生长,采购有无困难; 15、 苗木的色彩搭配、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的搭配、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的的搭配是否合理;

16.苗木的规格选择是否明确合理;

17.不同生长习性的植物,栽植位置是否合理; 18、 植物竖向层次等各个界面的配置是否丰富合理;

19.不同季节的景观效果是否得到充分考虑;

20.植物种(移)栽的季节和时间是否结合交房时间,或提前协调进度; 21、 喷灌能否满足绿化养护要求;

22.是否充分考虑建筑与景观的界面过渡(如架空层、单元出入口等);对照标高分析图及剖、断面图,审查组团内外、室内外标高衔接是否合理;

23.是否充分考虑组团内的室外设施及地下车库等的关系(如采光井、车库人行出入口、室外箱变等的优化处理,地下车库与回填土区界线上的不均匀沉降处理等)。

四、样板组团景观

(1)样板组团范围的划定:依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与样板房位置,结合景观效果与参观流线划定样板展示组团设计范围与可能的分期次数,提出界面衔接的要求;

(2)参观流线组织:依据建筑施工可能的场布与参观起始点(如现场售楼处)、到达点,检核参观流线是否闭合流畅、是否具有良好的观赏景观与朝向,以及是否考虑临时停车位;

(3)视觉亮点的营造:依据设定的参观流线,检核从到达点(入口)至出口的流线上是否有视觉亮点、氛围景观、体验或停留性景观,其观赏面与流线是否良好结合;

(4)设计进度安排:按照总体设计进度计划能否满足样板组团景观施工需要,是否有必要暂停其它设计而集中设计样板区域。

2.意象参考图片能否基本反映设计意图;

3.意象参考图片是否有针对性;哪些可采用,哪些不宜采用,哪些景观内容仍需补充参考图;

4.是否有必要补充剖、断面图纸,以清晰反映设计意图; 5、有无销售或推广所需补充的材料;

6.是否需明确后续绘制效果图的视点、角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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