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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通报批评9家勘察设计单位

本站     2020/7/31 11:01:19    

7月2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2020年5月—6月,该厅对部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的范围为自2019年7月1日我省推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取消社会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制度后,我省部分甲级建筑类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部分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房建类勘察设计文件。共检查49个项目,涵盖住宅、公寓、学校、医院、办公楼、地下停车库等类型,建筑面积约94.26万平方米,涉及勘察设计单位67家,其中勘察单位20家(含省外勘察单位2家),设计单位47家(含省外设计单位15家)。

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晋建市字〔2018〕34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晋建办字〔2019〕155号)等规定,对本次检查中存在违反勘察设计政策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如下:

对以下9家勘察设计单位予以全省通报批评,扣除综合信用分10分。外省企业抄送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勘察单位2家,分别为太原新晋岩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西才智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7家,分别为太原市亚达建筑设计研究院,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山西华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原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对以11家勘察设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单位扣除综合信用分15分,责任人员扣除综合信用分13分;被通报单位组织被通报人员培训学习不少于2个月,培训期间被通报人员不得进行勘察设计、审核、审定等工作,培训合格后,报省级住建部门备案,予以恢复。外省企业抄送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对重要工程施工图未申请专家论证的以下4家建设单位依法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责令整改,暂停办理该工程后续建设手续和建设单位其他项目建设手续,整改完成后恢复。分别为山西鸿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朔州市朔城区第一中学校,吕梁国投集团有限公司,阳泉恒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通报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申请组织重要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专家论证,重要工程专家论证通过后,将论证情况报省厅审核,已开工的项目要立即停止施工,论证结果经省厅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被通报的勘察设计单位要梳理受检项目存在问题,仔细查找问题存在原因,建立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逐项整改销号,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在各项目中落实到位,对本企业通报的责任人员,要按通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培训工作。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本单位设计文件和质量管控体系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上述自查和问题整改情况要形成报告,于2020年8月15日前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已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要按规定时间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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