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枣强县大营镇纳污坑塘修复工程项目验收意见
本站 2018/12/5 9:35:44
2018年10月25日,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枣强县大营镇纳污坑塘修复工程项目》验收会议。参加验收会议的有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枣强县分局、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技术专家等共计14人。验收会议组成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成员踏勘了工程现场,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河北辉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验收报告的介绍,核实了相关验收材料。经认真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排查整治统计出纳污坑塘53处,根据坑塘实际情况,其中养殖坑塘3处,生活污水及雨水坑塘50处经过方案设计、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第三方检测,达到了修复整治目标。
二、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1)垃圾清理处置
对49处涉及生活垃圾的坑塘,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2)水污染治理情况
对26处生活污水及雨水坑塘表面的漂浮物及岸边垃圾进行清理。以生化法作为主体工艺,辅以药剂絮凝。为长效治理本工程采用水生植物、微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生态修复等措施,可提高坑塘的自我净化能力,实现坑塘的长效稳定机制。
三、检测情况
经治理后的石佛头村东、鹿屯、郭庄南等26处坑塘,经河北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久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公众意见调查落实情况
在该项目治理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及居民投诉现象。同时对坑塘附近村庄居民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主要对位于各治理坑塘周围村庄的10位居民进行调查,被调查者对本工程治理执行情况总体满意。
五、生态修复落实情况
坑塘治理完成后,坑边设立围挡严格管控,切断污染源,坑塘整治后,水体达到水体功能区标准。对治理完成后的纳污坑塘,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
六、后续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在坑塘周围设置固定的垃圾存放点,对坑塘周围的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整治;种植水草,从而达到原位水质净化的目的;增加水面推流器给处理水体施加动力,使水的处理净化变成可能;流动造成的表面更新为加快大气复氧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污染物质氧化加快,同时改善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增加曝气增氧机向水中提供氧气,激活水生态系统,修复水体生态位,将死水转化为活水,进行黑臭水体的有效治理等长效机制进行后续维护。
通过发放宣传单对坑塘周边居民加强环保意识。对纳污坑塘涉及村庄设置管理责任人和保洁员。
七、现场勘查情况
(1)各含水坑塘水体表面无成片漂浮废弃物、病死动物等;
(2)各坑塘沿岸无未经处理的无水直排现象、无偷排暗管埋设;
(3)各含水坑塘水体感官无异味,颜色无异常;
(4)各坑塘周边无垃圾堆存;
(5)各坑塘未见底部污泥或垃圾淤积,未见影响水体黑臭的有毒有害淤积物;
(6)各含水坑塘污水,经河北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久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水质指标合格。
八、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工程承担单位依据项目合同落实了相应的工程措施,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水体水质达到了相关标准要求。建议该项目通过验收。
九、建 议
(1)按照《河北省纳污坑塘验收制度》及相关标准要求,完善、规范验收材料,完善坑塘修复整治台账。
(2)加强后期维护管理,建立目标明确、操作性强、责任明晰的管控机制,健全定期检测的管理制度,保障长效实现坑塘修复整治目标。
验收工作组组长:张浩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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